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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不觉得《我不是药神》的主人公是个正面角色

看了近期广受好评的《我不是药神》想说说观感:

首先这是一部好电影,但我不认为主人公是正义的化身,虽然后期良心发现,但也是罪有应得,审判程序也足够正义。如果说片中最最正义的存在其实可能反而是在情感上受到唾弃的老警察和瑞士医药公司驻华代表。
可能在情感上难以接受这样的定义,特别是包括我在内的观众也对影片中描写的病患病痛充分动容,但很多东西其实得跳出微观的单一视角来尽可能地分析全局。

首先生老病死是人类作为碳基生物所必须遵循的自然法则,现代生理学或医学其主要价值在于尽可能提高人类健康和寿命极限,但至少到目前为止仍无法从根本层面击败自然法则,即对自身的研究仍然较匮乏、仍然有难以攻克的疾病、仍然必须面对死亡。但即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仍应感谢那些坚持致力于生理学或医学方向研究的机构,至少他们的不断努力使人类持续地看到提高人类生存能力的希望,比如片中“黑心的瑞士制药公司”。

在片中,瑞士公司的药品定价对于许多患者而言确实很高,但你不得不说,制药公司对产品的定价属于市场行为,买卖双发完全秉承自愿交易原则,医药公司并不欠任何患者的,也没有义务把自己的产品低价施舍给患者。即药价再高也不算强卖,患者更无权低价强买。所以首先在一开始抗议瑞士公司的患者群就是忘恩负义的存在:他们没有搞清楚给了自己生存希望的人恰恰是眼前这个“黑心的公司”,是这家“黑心的公司”率先原创研发出了有效治病的好药;而这些患者把自己无法延续生命的责任不认定为自身的经济水平较差反而怪罪医药公司药价过高这完全是一种“谁弱谁有理”的扭曲心理,非但不值得被提倡、不应该被同情反而应当受到惩罚。

制药公司研发药物的周期和成本都是极其漫长和巨额的;且成功率低,沉没成本高;因此一旦一种药物研发成功,其高昂的药价很大程度上是填补前期的投入;另一方面高额的利润也是激励制药公司不断创新研发新品的动力来源,而这才是宏观上促进人类健康寿命的源泉。试想如果原创者每研发一种新药,短时间内就出现大量低价仿制替代品,而影响了原创者的盈利甚至正常经营进而扼杀了研发动机,那以后还有谁还有什么公司会去正向研发治病救人的好药?

印度仿药公司和主人公的行为本质上跟制造/销售盗版光盘无异,都是通过非正义渠道以破坏市场规则来盈利,只不过被披上了治病救人的道德圣衣,但问题在于:如前文所述,他们的行为微观上延续了更多患者的生命健康,但宏观上削弱了原创制药公司的后续研发资金和研发动机,导致未来可能更多的好药被晚研发或不研发,进而影响更多其它病种患者的医治机会。不是行善,是造孽。

并不认可有人说“研卖白血病药和贩毒本身都是通过患者药物依赖性来盈利,本质相同都是吃人血馒头”,虽然某种意义上在一定阶段内两种商品对于患者都是准刚性需求的存在,但白血病药本身的作用是增益患者健康,而毒品则是迫害患者健康。而且任何药物在市场层面的不可替代性都只是暂时的,即便没有仿冒,只是正向研发,随着技术的进步,替代品可能也会后即问世,所以不要只看到药价高,一种药能否在高核心市场价值阶段帮助公司收回成本并盈利才是对于制药公司而言项目成功与否的根本考量。

不能以主人公客观上延续了更多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为其脱罪的理由,因为首先程序不正义(违反中国法律、间接成为践踏知识产权者的帮凶,且破坏世界贸易规则),其次动机不公益(主人公走私药的出发点是为了个人盈利,虽然后半程良心发现自己掏钱补贴患者,但作为原本穷光蛋的人设,片中他所有直接或间接的盈利其实都来自于患者,最后最多最多也是取之于患用之于患,而并没有掏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分钱,因为他原本就因为没有钱可以掏才走上走私药的道路。即因为他之前一瓶药卖几千虽然比瑞士公司定价低但还是有百分之好几千的利润,正是因为这部分利润的存在才使他被抓之前还能拿出钱每瓶药补贴1500卖给后继患者),也许有人说主人公走上这条路也是出于救父无奈,但后期他并没有把赚来的钱仅用在父亲的治疗上,也花天酒地,也扩大产业包括改善自身生活水平等等,所以并不算是公益诉求。

瑞士公司、印度公司和主人公的行为都是在逐利,动机都非公益,而在逐利的过程中只有瑞士公司做到了程序正义,在维持世界专利保护规则和国际贸易秩序,并且如前文所述,药物前期的研发投入和承担的经济风险也是最高的,同时作为药物发明者,也是从0到1的功劳,印度仿药厂和主人公在客观上治病救人的层面也许达成了1-10、10-100,但如果没有瑞士公司的0-1在先,后面的1-n都是空谈。

世界上没有什么生存权的绝对公平,每个生命个体自打出生以来的基因构成就不同、生存环境也不同,这就必然决定了不同人在生存健康方面所面临的状况大不相同。比如凭什么你比他多带一种致病基因;又比如她凭什么比他的出生家境好;再或者凭什么他出生在中国而你出生在叙利亚?

在宏观上种族的繁衍延续面前其实个体的生老病死是不值一提的,只是在客观上遵循自然法则而已。可能这话有点残酷,但没有办法,这是自然多样性的一部分,多样性既有美好的一面自然也被赋予了残酷的本质。中国的白血病患者固然可怜,但在有限的经济水平和医疗资源的情况下,确实难以100%保证所有患者的医疗程度,对于医疗条件不足的患者确实可怜,但你再看看比中国更落后地区的生存和医疗环境可怜不可怜?再想想世界范围内朝不保夕的战区人民可怜不可怜?说白了在生存权方面永远有比你更可怜、更不公平的存在。

另一方面来讲,就算如影片结尾所述,抗白血病药进入了医保系统,千万白血病患者得到救治,那请问能够致人死亡的急性慢性病有多少种?每种专项治疗药物都进医保名单了么?那对于这些专项药没进医保名单而仍需要高昂自费的患者,是不是比白血病患者更可怜更不公平呢?再退一步讲,假设所有药品都进入国家医保系统,国家都负责报销药费,那这部分成本谁来出?国家出吧?或者说是广大纳税人间接出吧?那对于广大相对健康人群或者不需要长期依赖某种昂贵药物维持生命的其它病患即全寿命周期医疗需求较低的人群也是不是也不能算绝对公平的呢?再再再退一万步讲,对于国家财政,同样一笔拨款无论用于医疗还是其它什么事业方向,其实都是对于非直接受益者的不公平。

当然这里并不想批评什么,我想表达的只是在生存权面前不同个体本来就不可能完全均等,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或者再通俗来说这世界本身就不是公平的存在,我们必须认清这个现实,谁让我们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就要去接受它的美好和无奈。

回归正题,广大患者的病痛确实令人动容,科技的进步给了他们生存的希望,但在过河的独木桥很窄的情况下如果所有人都挤上去把桥压垮,那可能之后就再也没人来搭桥了,必须要正视在有限的生存资源面前不可能人人均等的现实;

主人公的初衷在受到患者和家属的影响之下从最初的逐利变成了最后的行善,但在患者个体看来的善实际上反而推进了产业的恶,充其量只能算是小善或伪善;且由于程序不正义最终被罚也是罪有应得,不值得同情。因为如果他的“小善”被提倡、被默许可能会引发更大的恶果。

印度仿药公司被查封同理罪有应得,不能因为客观上救了人就披上道德圣衣而因此脱罪。

瑞士制药公司虽然表面上心狠,但却是程序正义和规则的维护者,同时也是广大患者真正希望的根源,至少它的原创研发真的给一部分患者以正当的方式带来了生命健康的延续,同时还在承受着不少患者不知满足的抗议和扰乱市场者在价格优势下的挑战。也许它的冷酷嘴脸令人不悦,但这就是“法大于情”的本质。

年轻警察和老警察,一个是情的化身,一个是法的代言,在情与法的冲撞面前,在这一次我含泪站法,因为只有合理的法律才是宏观上保障合理秩序和更多人利益的有力依靠。

所以什么才是真正的大善?
是正义的程序、是完善的法律,或者说是良性的制度:保护原创、尊重知识产权、维护专利保护、维持正常贸易秩序的制度。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够促进更多的原创型企业去积极努力研发新产品,保证自身盈利的情况下积极推进科学技术的发展,真正为了人类的生存造福。

本文来自@38号美系性能控,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评论列表(5条)

  • 控制欲 2018年11月1日 上午8:41

    不完全同意你的观点,但捍卫你发表言论的权利

  • 525 2018年10月14日 下午1:57

    对的,按38的道理,地主剥削农民是有理的,地主也没有强迫农民租地

  • 525 2018年10月14日 下午1:54

    大部分说得很有道理,但是还是片面化了,专利封锁了解下,某些方面来说,也限制了技术的进步

  • 蜂窝话事人 2018年9月20日 下午11:18

    单谈电影说的都没问题,但是38没有了解为什么现在那么多白血病人,都是这些制药企业制造的毒品放入食品里害的,癌症是可以用天然药物治好的,但西方如果有人公开了天然疗法这种便宜的方子,那么只有一条路等着他,就是被在瑞士度假的医药巨头派杀手干掉,世界的残酷远比38了解的更残酷

  • 靓影 2018年9月18日 上午1:02

    你就是评车的。别搞这么复杂,何况有些事情不是张口就来。生活上的很多事不是你想的那样。下次再发这样的文章前,我建议你去北大肿瘤医院里坐一会。你就懂了,我曾经在那个医院看到一个16岁的孩子,因为药费的问题在那里等死,父母表现出没什么事孩子看起来很天真也很坚强,但是实际大家都懂的什么情况,只不过是想做到表面上的力所能及的互相安慰,所以日常的一些大道理有时候这是别人身上的病。有些事体会过才懂。